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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2009-08-28
很久没有更新。因为去了北京旅行,去北京之前又生病,生病之前又被车撞(虽然是小小的擦伤)。在宅和行走之间没有过渡,连我自己都觉得魔幻起来。一直处于昏昏的状态,一夜加一个早晨的长途车之后的现在,更是无法幸免。
然而趁着这种昏昏然的状态,来写博回忆在北京的这几日倒正觉合适。就让那些记忆的碎片像浮冰一样在脑海里悠悠地漂,哪块被随性地飘到面前,就顺手写几句。虽说是流水账,无意识间也可捡到重点所在。
因为去过,觉得今后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再去,主流的景点只去了鸟巢。其它的都算是边边角角。因为病还没好,人没食欲,也没精神,每天都睡到日上三竿,再根据朋友帮查的线路慢吞吞逛过去,一天只去一个地方。
到北京第一日,中午。在火车站坐无轨电车去朋友家。我喜欢电车这玩意,途中电车的天线掉了两回,女司机下车手动扳正。路经古色古香的协和医院、美轮美奂的天主教堂、作为文艺地标的人艺剧场。到朋友家沉沉睡了一个下午。晚上去逛后海。北京人过得比上海人活色生香,连酒吧都要平民化许多,更不消说什刹海边上那些更为平民化的娱乐活动——有人在踢毽子,有人在跳舞,有人在大声唱歌。风吹过,感觉秋天到了。
第二日去798。798比上海的M50成气候,地方很大,艺术也比较多元化,被用滥了的熊猫和文革题材也比较少了。太阳很烈,我拖着病体感觉被烤焦了,但是有很漂亮的蓝天白云,工厂的庞然大物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映衬得很好看。晚上受朋友的朋友(好人一枚!)之邀去星级酒店吃西餐,遇见来自西班牙、中文说得好得不得了、极热爱中国文化的餐厅经理。
第三日去潘家园。在旧货里迷失,逛一圈下来心中部署起未来新家规划若干,因为停留在规划阶段,还是等付诸实施了再来淘货比较靠谱。于是买了两样小东西,一个是一台古董相机,海鸥牌的双反,单是用作道具就很酷,当然还是要好好研究一下怎么拍的;另买了四个桃木刻的印章,染了玫红的颜色,其中一个是个“囍”字,刻得不甚规整,有点歪扭,正是我想要的效果,如果日后有幸嫁得出去,可以用来印在喜帖上(我是未雨绸缪小公主),另三个是用丝线串成的一套,一只蝙蝠,一朵小小的梅花,一个隶书寿字,应是寓意福禄寿,蝙蝠乃“福”是也,梅花乃“梅花鹿”是也。原本还看上了一把铜制小剪子,是鸟儿的形状,用来开瓜子、松子、香榧等坚果的硬壳的,无比精致,设计巧妙,但要价太高,只好作罢。
第四日清华北大一日游。清华有很多高大的树木,沉沉郁郁像森林一样。到了晚上,行人很少,很安静,只有夜鸟在不知道什么地方发出空寂的鸣声,路灯只照得主干道一线,昏黄昏黄,树木只有影子,影子的背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仿佛渐隐在黑暗的虚空里,很是诡谲。去北大的时候,刚下过雨,雾气很重,灰色加粉红色的灰喜鹊,只只都很肥硕,彼此间长得一模一样,在新割过的草坪上到处都是。清华和北大是两个气质明显不同的校园,但是都给人一种感觉,那就是:有高人,有奇迹,有神话,仿佛某本惊世秘笈的最终隐匿处。我相信中国任何其他的高校都不能给人这种感觉了,连复旦都不行,上海的高校通通都没有那种云端的气息。
第五日独自一人去中国美术馆,适逢新中国美术六十周年回顾展。原本以为没什么的,却有惊喜。通过这些画我了解到,在不久的从前曾经有那么一个时代,也许有窠臼,有约束,但却有情怀。那个时代的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用心,很扎实,这些在他们的画里是可以看出来的。光韵的消失,似乎是近一二十年才开始的,但主要原因并不是本雅明所谓的机械复制,而是理想的消失。理想没了,光韵也就没了。
第六日去看鸟巢。天空很亮,鸟巢很大,广场很宽,广播里不停地循环播放着《北京欢迎你》和《我和你》,游人很多。但一个人将自己隐没在游客中间,很有安全感。我坐在小卖部前的阳伞下很久,听旁边两个香港小男孩被大人要求单独去用国语向小卖部的店员买雪碧,小朋友们完成任务后大人们开心鼓掌,直夸他们是“(口力)仔”。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很开心。晚上去了三里屯。有点失望,一直在找三里屯最核心最热闹的地方,找到最后还是没有找到想象中的那种酒吧密集、HIGH到沸点的所在。回来翻书才知道原来三里屯有被拆过。倒是在工体前面看见了很多球迷,原来当晚有北京国安的比赛,球迷们的绿色衣服后面写着“跟丫死磕”,算是有北京特色的一景。
第七日去了陶然亭。初初又有点失望,想象中意境非凡的陶然亭被开发成俗艳的公园,有海盗船等游乐设施若干、假古董若干、煞风景彩色游船若干。好在来到陶然亭庵跟前,发现别有洞天,上陶然亭要另外收门票,虽然有点不齿,还是欣然买了门票。这时变了天。原本晴天丽日,忽然风雨大作,湖上的荷叶全被吹得逆过来,喝了一半的可乐瓶口被风吹出呜咽声,于是坐在陶然亭庵里避雨。庵里一切闲杂人等都没有,只听外面风急雨骤,庵内岁月静好,可以细细欣赏梁上彩绘、墙上字画,还可以隔着雨帘看院落内结籽了的苍翠松针,如何与朱墙琉瓦掩映成趣,感觉无以复加的好。雨停后,一切日常,碧空如洗,出陶然亭去琉璃厂。琉璃厂大街上有人在下围棋,街旁商铺里的真假古董们、古旧书籍们、湖笔宣纸们,个个低眉敛目,事不关己的样子,管你来客看不看得上自己,也管他老板将自己卖得个什么价钱。
这次在北京,拍照很节制,能不拍就不拍,只为不破坏闲散的心情。买东西也很节制,除了在潘家园出了点血,就是临走前在稻香村买的那一盒拼盘糕点了。
照片虽然为数不多,但也容易使看文章的人分心,因此今天不贴了,回头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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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let the cat out of bag
2009-08-02
媚娘又好几天没回来了。近日天天下大暴雨,很是担心它。不知道它会不会像前几次那样,失踪好几天以后自己知道回来。一面默默地祈祷着,一面贴它的近照攒人品。照片是我室友拍的,那天我不在,它居然钻到我的袋子里睡觉了。忽然觉得西谚don't let the cat out of bag事出有因,猫看来就是喜欢钻袋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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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爱为世界解毒
2009-07-28
作家大抵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作家如秃鹰般眼光犀利,爪喙尖锐,能够在安宁平和的氛围下独自嗅出腐肉的味道,然后翻捡出它们,并将它们铺陈在我们面前。第二类作家则是白色的信鸽,从他们的眼里看出去,世界的一切肮脏、虚伪、腐朽和衰颓都被干干净净地过滤掉,留下一派色彩和谐的太平风景,如一帧帧精致的明信片一般温暖人心。
对于内心不太光明的人,如我,对信鸽类作家是本能地采取排斥态度的。那种自行建立一个理想国,在里面拨弄竖琴兀自歌唱的悠闲姿态,常常令眼下这个并不那么完美的世界里的我们相形见绌。于是乎,一种暗地里生发出来的妒忌涌上心头。为什么别人的世界都那么光明,别人的心理都那么健康,别人的生活都那么有意义?进而,我们将这种防御机制转化为自我安慰式的怀疑和否定——所谓的心灵鸡汤式的温暖故事,都只不过是人们的补偿式幻想罢了。这个世界,哪会有那些书里写得那么纯粹,如果信鸽类作家的书自己会发出声音,我相信它们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那句网络流行语:“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照理说,英国作家西蒙·凡·布伊的短篇小说集《因为。爱》,也是一本因为归于此类而可以被我打入冷宫的故事小品。这大概是它那甜到仿佛入口即化的名字给我造成的印象。无意中,却翻到扉页上的“编者按”,寥寥数语,其中一句格外显眼:“十八个故事……它们读起来并没有心灵鸡汤式的温暖,相反却有寒冷凛冽的感觉。”到底怎样寒冷凛冽的感觉,却可以带出“爱”的主题?这倒是可以吸引人耐心读下去的悬念。
果不其然,读了几个故事,发现布伊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信鸽类作家。尽管每一个故事都香气氤氲,故事中的人物大多都爱意绵绵,心地纯良,故事情节也没有纷繁的枝蔓,简单到近乎寓言,但作者并没有刻意无视生活中的阴暗面,反而将它们真实地呈现出来。从纽约到巴黎,从罗马到雅典,故事背景不断转换中,布伊就如一个行侠天涯的巫医,一次又一次以爱为解药,为这个世界解毒。而这种神奇解毒术的前提是,先宣告蛊毒的存在,并将它们由里及表显现出来。而这些“毒”中,有孤独,有疑惧,有暴力,还有死亡。
布伊笔下的死亡有一种别样的诗意。最直接、通篇反映死亡的故事是《死于星期天地震的法国艺术家》,内容无他,全是反映虚构的女艺术家玛丽·弗朗科西斯濒死之际的心理活动。标题便耐人寻味——“星期天”交代出居家休闲的氛围,隐隐也带有“黑色星期天”的末世情怀;“法国”提示出对于意象丰盛的生之贪恋;“艺术家”又有往下坠落的颓靡气质;而死因——地震,则预示了某种猝不及防的崩塌,就如文中写的:“生命,像块已经裂开的云。她正一动不动地躺在云上,随着那块云变成雨,淅淅沥沥地落下来。”其他许多篇目也都或多或少地提到了死亡,《小鸟》中,小男孩的被编造出的父母在巴黎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途中飞机失事而死;《天有多高,海就有多深》中,主人公的战友们在最后一次执行任务的下沉的潜水艇中死去;《草莓的香气》里,正在死去的主人公因摔倒在停满鸽子的广场而被送往医院;《苹果》当中,主人公的祖父因为想在黑暗中靠近一只飞鸟而摔死在河边……这些死亡方式都是那么美丽而安详。
死亡的诗意化,正是布伊的“解毒”方式之一,死亡给人造成的恐惧被悄悄消弭。然而,布伊并不是死亡美学的拥戴者,相反,他美化死亡,是为了减轻它们的分量,将他们融入进生的意念当中去。我们可以看到,死亡尽管是生的结尾,却也是生的一部分——那位死于星期天地震的法国艺术家,“她的生命像一扇打开的窗户,而她,是一只蝴蝶”;“生命最后还剩下的8秒钟——每一秒,都像满满一口的食物,对于一个饥饿的人”。他人的死亡也是在生者生命中的涟漪——《草莓的香气》里,护士将草莓放在死去的主人公的唇间。生者对于死亡的看法甚至可以改变他们自己的生命——《他们躲在哪里是一个谜》中,丧母的小男孩和父亲的关系因一个印度人的出现而变好,因为印度人告诉他,他的妈妈并没有死,只是“换了身衣服”罢了。值得注意的是说这话时,印度人分给小男孩一个很甜的橙子,类似这样和触感、质感有关的意象出现在每个关于死亡的故事里。它们都是对生命之美好的隐喻,而生命之美好在于人的感受赋予它们的意义,归结到一点,就是那个字——爱。对生者的爱,对死者的爱,对生命的爱。而这些从死亡中提升出来的爱,非但没有庸俗爱情小品式的甜腻,反而是一种如咖啡般,从苦中升腾出的清甜。
其实,布伊在《世界在花丛中微笑》一文中,早已为这一主题作了注解:“作为一个考古学家,我经常很好奇,经过那么多痛苦,我们是怎样作为一个种族生存下来的。答案已经显示出来,与陌生人建立亲密关系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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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生活
2009-07-26
看图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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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蚕的野性的思维
2009-07-24
说来也巧,修改《中国蚕业史》一书的书稿的时候,我正在养蚕。蚕是去金山调查农民画的时候,一对画家夫妇送的,有两只,送给我的时候就已经是五龄期的熟蚕了。我把从金山带回的一包桑叶放在冰箱里,看它们吃光就喂,不出几日,蚕便开始吐丝结茧了。茧儿安静地缩在盒子的一角,莹白可爱。但是,因为害怕它们出蛾后产卵在房间里,我就将盒子移置阳台,放任自流。到了该出蛾的时候,只见其中一只茧被咬出破洞,露出一只枯黄的蛾头,悉悉索索动个不停,而另一只茧却纹丝未动。第二日再去看,发现咬出破洞的那只茧里的蛾没有完全破茧就已经死了。而另外一只茧,直到今天也依然完好,估计未化成蛾就死在茧中了。这时方才看到书稿中提到的杀蛹法——为防止积压的蚕茧未经缫丝就出蛾,蚕农们发明了多种方法来杀蛹。有用盐腌的,有用蒸屉蒸的,也有放在日光下暴晒的。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前几日白天接近四十度高温,把茧放在室外,或蛾或蛹,岂有不晒死的道理?本来还觉得这两只蚕儿相比于它们那些作了茧就拿去缫丝的同类,是多么幸运,可以免遭蛹死茧中之虞,而得以完成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但到头来,因为我的疏忽,它们依然难逃横死。实在是太罪过了!没有文化真的害死人啊!
是的,这就是没有文化。我的导师就曾在课堂上批评道:学富五车的博士硕士可以没有文化,目不识丁的老农却可以很有文化。在看《中国蚕业史》的时候,我就深深体味到了这个道理。且不说现在已经学术化、专业化了的栽桑学、养蚕学,其选种、杂交、防病、施肥、嫁接,无不讲究,于我这种非专业人士根本读不懂,就说自古以来流传于乡野之间的传统的养蚕缫丝法,集合起来细细品鉴,也都是沉甸甸的文化。以刚才提到的杀蛹法为例,元代北方用笼蒸茧,方法为“用笼三扇,以软草扎一圈加于釜口,以笼两扇,坐于其上,笼内匀铺茧,厚三指许,频于茧上以手背试之,如手不禁热,可取去底扇,却续添一扇在上,亦不要蒸得过了,过则软了丝头;亦不要蒸得不及,不及则蛾必钻了,如手背不禁热,恰得合宜。”看这一段的时候,不由得暗暗叫绝。现代人若总结此方法,必按照西方科学严谨之原则,测试出所需温度的具体数值,没准连容器体积、铺茧厚度等参数也要一并列出。然而古代的农人用“以手背试之”的方法就解决了,而且相比于孜孜以求地满足温度等条件,这样的方法来得更加方便快捷,也更加微妙而不可言传。可以说,整个民间文化,甚或整个中国传统文化,都是建立在这样微妙而不可言传的基础之上的。
对我个人来说,我就是对这些微妙而不可言传的部分深深着迷。再来欣赏两段——桑树品种虽多,但清代人按其饲料价值,将它们粗略分为大叶和小叶两类,“大叶桑条柔津多,色青靛,隐有黑纹,味浓而力少减;小叶桑条劲,液富,色青浅,微有碧纹,力厚而味较淡。”同样的蚕,用不同的叶来喂,效果居然不同:“以大叶饲蚕,其体肥而粉,其茧圆而润,其丝柔而滑,其绸细而亮;以小叶饲蚕,其体昂而长,其茧尖而毛,其丝劲而紧,其绸实而坚。”另,湖州盛产名丝,丝由水煮,治水为先,不同的水缫出的丝也有不同的效果。“山水性硬,其成丝更刚健;河水性软,其成丝也柔顺;流水性动,其成丝更光润而鲜;止水性静,其成丝也肥泽而绿。山水不如河水,止水不如流水。勿用井水,用井水者丝不亮。”而海宁人用梅花浸透的雪水缫丝,“有天然碧色,织以为绸,谓之松阴色”,“时号天水碧”。
读到以上文字,除了获取知识之外,难道没有感受到一种别样的美感吗?这是以几代、甚至十几代、几十代人的经验积累为基础,而总结出的规律,这样的规律,没有什么原因可讲,却是实实在在的真理。我们的先辈,我们的农人,就是用这种扎实而细腻的方式,来感知他们在生产劳动中所需面临的一切的。就如杀蛹时的“用手背试之”,他们用手触摸,用眼细察,用鼻轻闻,甚至用舌浅尝,总之,用整个生命的历程去全身心地感受,然后一代一代地补充完善,以致出来的结果是那样纤毫可见,细腻如尘,后才能成就中国这一“丝绸大国”的美誉。这就是一种身体力行的美学,也是一套自成体系的知识。也许并没有西方科学的逻辑,却能弥补到逻辑烛照不到的角落。就如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野性的思维”,具象的野性的思维和抽象的逻辑的思维相比,并没有优劣,它们各成体系,各自发挥着应有的功能。







